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,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我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实际付费,实现县域全覆盖。同时,我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实际付费医院数量排在全省前列。
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付费方式,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一项“惠民、利医”措施,是一种按医疗价值打包付费的制度,也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。其具体做法是根据病人年龄、性别、住院天数、主要诊断、病症、手术处置、疾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、并发症等因素,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同一组,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。通过DRG付费改革,促进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,合理用药、控制成本,服务能力、服务效率不断提高;优化医疗资源配置,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,促进分级诊疗;规范诊疗行为,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。
据了解,2019年5月,我市申请成为第一批省级DRG付费改革试点城市,通过付费改革,医疗机构控费意识明显增强,内部管理能力逐步提升。2022年,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结算病例数13.21万条,医保基金支付6.93亿元;次均医疗均费用8415元,同比下降9%,为全省最低;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病组覆盖率达到95.6%,疑难危重病诊治能力不断提升,病例组合指数(CMI值)同比增长0.9%。
另外,我市精神类疾病专科医院住院按床日付费也实现了全覆盖,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确定3个档次床日付费标准。去年,按床日付费比按项目付费减少了781万元。